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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​2023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3-24  发布者: 

广州南方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

使用效益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


各教学单位,各室、处、部、中心、馆后勤集团

根据学校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审计工作计划,为促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(以下简称“仪器设备”)的规范管理,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益,将由监察与审计处牵头组织开展2023年度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专项审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专项审计组

由监察与审计处牵头,会同教务处、总务处等部门组成专项审计组。

二、审计对象

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单位。

三、审计内容

一)仪器设备申购配置情况;

(二)仪器设备制度建设情况;

(三)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情况;

(四)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情况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(一)发出审计通知书

监察与审计处在开展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《审计通知书》。

(二)被审计单位自查

收到《审计通知书》的单位按照本通知和《审计通知书》的要求进行自查,提交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自报告及佐证资料。自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
1.仪器设备申购配置情况;

2.仪器设备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;

3.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情况;

4.仪器设备产出的效益情况;

5.存在的问题、改进措施及建议

(三)实施审计

专项审计组结合被审计单位自查情况,通过询问、观察、检查、监盘、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。

(四)反馈与整改

1.专项审计组根据审计结果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反馈情况,提出整改意见;

2.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和整改意见,建立问题台账,按期整改。

、工作要求

(一)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专项审计工作逐年实施,逐步实现全覆盖,请各有关单位对照检查,规范管理,提升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益。

(二)被审计单位应高度重视,指定专人负责,积极配合专项审计组工作,认真开展自查工作。

(三)请被审计单位在收到《审计通知书》后15日内,将自查报告及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监察与审计处,电子版发送至监察与审计处邮箱:jcsj@nfu.edu.cn

特此通知。




广州南方学院

2023年3月22